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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投诉] 骏马物业和商场物业勾结把商住公用的场地用作盈利性停车场

    尊敬的区城建局领导:根据当初买房时出具的“场地规划图”商场和住宅并存,共同使用规划图中所标注的场地,但是商场物业在没有挣得住宅业主的同意和授权下,单方面引入第三方骏马物业,圈占商场周边的公共场地用于盈利性停车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规定、 城市停车设施管理规定、 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合同法,商场没有经过业主大会同意或未依法办理相关手续,单独将共用场地承包给第三方作为盈利性停车场,违反上述法律法规,并面临法律责任。请局相关领导重视此事,今早解决民生问题。

    网友48100 2024-11-16 评论0 浏览144 编号 20241116175252771 [洛龙区]已回复 发帖人评价 : 不满意

回复部门:洛龙区 2024-11-20 09:5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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