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的君兰江山10月底交房,不经过业主参与,协商,评审,独自发布他们自己设计的封窗方案,其中169户型8米大阳台,设计两头开扇,中间两块大玻璃,中间玻璃单块长3米多,安全得不到保障,风险极高,通风不顺畅,洗衣机边的窗户开扇,通风被旁边小房间挡住,沙发背景墙那边又容易被包立管柜子挡住,根据民典法272条和相关物权法,做为业主,我们要求中间增加开扇,1是安全,安全大于天,2是通风更顺畅,玻璃更好搽,如果物业和置业因为封阳台对象我们有任何阻挡,我们将去法院诉讼,维护我们正当权益!而且物业要求业主外立面保持一致,他们自己却先破这个例子,3号楼2单元2楼样板间和他们发布的封窗方案已经不一致了,2号样板间和他们发布的封窗方案也不一样,附图
回复部门:涧西区 2024-11-14 16:12:44
尊敬的网友:
您好!因该小区未正式移交属地管理,经物业了解,封窗方案不同业主有不同需求。如您对封窗意见不满意,与物业或职业协商未果,可通过诉讼途径维权处理。感谢您的理解与关注!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