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孟津区 2024-11-14 15:31:27
尊敬的网友:
您好,现将调查处理情况反馈如下:经调查,御品**系问题楼盘,2019年12月,因部分业主要求收房,由开发商聘请洛阳**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注册地孟津区)进驻对住宅部分进行管理,约定物业费每平米1.5元。我市商品房物业费实行市场调节价,前期由开发商通过招投标的方式决定物业费价格,后期业主可通过召开业主大会表决确定物业费价格。因御品**部分设施设备未竣工交付,经住房中心和物业公司负责人多次沟通,结合该小区实际情况,建议洛阳**物业公司对该项目住宅楼部分暂时按照每平方米每月1元标准收取。 关于水电周转金及电价的问题,因御品**水电设施未经专营部门验收,无法实现水电直供,物业以无力垫付小区水电费为由,收取每户500元水电押金,并根据每月电量损耗增加电费至0.65元每度。住房中心已要求御品**物业据实核算电损,据实分摊,定期向业主公示,实现公开、透明。 关于楼道地板砖损坏不维修,车辆乱停乱放,电梯损坏久不维修,不交物业费就限制充水电费的问题,住房中心已要求御品**物业立即整改,加强小区管理,及时清理楼道内电动车,保障消防通道畅通,做好小区设施设备的维护。根据洛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规范物业收费管理的决定,合理催费,不得以催费为由限制业主交水电费。 洛阳市孟津区住房保障和房产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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