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购房,2024年4月交完契税,什么时候可以补贴
回复部门:住房保障和房产服务中心 2024-11-15 15:26:59
尊敬的网友:您好!
根据《洛阳市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洛政办〔2023〕60号)文件精神,“继续对在 2014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期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购买中心城区新建商品房(不含二手房、经济适用房和房改房)的购房户,在 2024年 1月 1日至2024 年 3月31日期间缴清契税的,给予契税额 20%的财政补贴,申报领取补贴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4 月 30 日。凡是在2023年1月1 日至2024年10月31日期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购买中心城区新建商品房(不含二手房、经济适用房和房改房)的购房户, 2025 年 1 月 31 日前缴清契税的,给予契税额 20%的财政补贴。”
目前商品房契税补贴可申领的时间范围为“2023年1月1 日至2024年10月31日期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购买中心城区新建商品房(不含二手房、经济适用房和房改房)的购房户”
2014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期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购买中心城区新建商品房(不含二手房、经济适用房和房改房)的购房户已经补贴完毕。
如有疑问,也可拨打市民之家补贴窗口进行咨询,电话:65500849。
感谢您对我中心工作的支持。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2024年11月15日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