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嵩县新区御和府小区中央空调费用违规收取问题
网友1511648 2024年11月13日
根据洛阳发改委价管[2013]12号文件收费标准及《洛阳市集中供热条例》规定的(二)按面积用热费
的收费标准为:热费=建筑面积x供热天数x0.18元/平方米·日x面积系数(多层建筑为90%、小高层建筑为86%、高层建筑为82%)
嵩县新区御和府小区最低的楼层高26层以上,属于高层建筑,根据此文件条例规定,应该按照面积82%收取费用,小区物业费用收取按照面积的86%是否合法合规?若不合规,请有关部门监督其整改。
御和府 嵩县 收取 小区 热费 中央空调 面积 费用 合规 新区
回复部门:嵩县 2024-11-18 09:10:04
网友您好: 接到投诉单后,城管局相关工作人员立即赶赴御和府物业办公室核实情况,该小区采用空气能供暖方式,向物业主要负责人讲解宣贯关于供热收费管理工作的政策和文件,下达《关于规范供热收费管理工作的通知》,物业公司积极配合,表示将尽快与业主沟通协商,促成供热协议达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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