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从2024年4开始,多次投诉位于孟津区平乐路的洛阳市孟津区峰香餐饮店,原名为孟津县花江狗肉馆,该餐馆对外号称孟津第一家,刘记老字号,执法部门多次执法,至今没有公示该餐馆的肉制品牛肉及狗肉,是否有合法进货凭证,是否能提供进货商合法资质,肉制品检验证书,及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犬只检疫合格证。该餐馆自2012年开始注册经营,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是否在这长达13年经营过程中对其肉制品进行监管监督,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多次投诉,敷衍了事,表面责令该商户限期整改,实际是以联系不上商户,商户已经不干了等各种理由不严格监管执法,现该商户变更营业执照名称后继续重操旧业,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请继续执法,并公示执法结果,请严格依据食品安全法及条例进行查处,必要时联合孟津区农业农村局联合执法,请将百姓食品安全放在第一位。
回复部门:孟津区 2024-11-13 09:17:45
尊敬的网友:
您好,现将调查处理情况反馈如下:经现场检查,未发现有销售狗肉,执法人员已与诉求人沟通,对方听不进去,诉求人多次投诉,让其到所里看有关发票,诉求人不来,并要求执法人员把商家的动物检疫证明票据发至诉求人邮箱。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