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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投诉] 新安县上宅小区断电

    因开发商晚交工,顶替十几年的物业费

    老物业干的好好的,被后峪社区赶走,后峪社区自己成立物业,小区业主们不知情情况下入驻小区物业,

    为了逼业主们交物业费断电,这不违法吗?违约吗?

    还是说他们是收保护费的?是不是再来一个物业公司,我们再交一次?

    网友1511130 2024-11-08 评论1 浏览1194 编号 20241108105908805 [新安县]已回复 [ 是否满意?]

回复部门:新安县 2024-11-11 08:17:51

尊敬的网友您好,感谢您对新安工作的监督和支持,您所反映的问题经城关镇调查反馈如下:经了解,上宅小区自2014年开始业主陆续入住,一直由原置业公司的物业公司在为业主提供服务。由于交房违约金开发商无法支付,置业公司与业主签订协议,以违约金抵扣物业费,部分业主抵扣十几年甚至三十年物业费。因此,该小区业主自入住以来就未交过物业费,原物业公司也只是象征性的做一些保洁和门卫等工作。因为物业服务不到位,小区环境脏乱差、垃圾无人清运、公共设施损坏严重,各项基础设施无法正常维护,近年来业主投诉不断。因上宅小区物业服务不到位,2022年11月部分上宅小区业主到所属后峪社区提出申请,要求成立物管会引进新的物业公司管理上宅小区。后峪社区在接到业主申请后,多次召开会议讨论成立物管会的相关事宜。2023年3月在县、镇物业办的指导下,按照成立物管会的流程成立了上宅小区物管会,并对物业公司进行了更换。2023年4月新的物业公司正式进驻上宅小区。该小区物业入驻合法合规,不存在赶走原物业非法入驻的情况。不交物业费断电问题,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业主不能无故拒缴物业费,物业不能以未交物业费为由拒绝提供服务。此问题涉及法律问题,建议您通过法律渠道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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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交物业费没毛病,但对于遗留违约金问题不处理,强行停电霸王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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