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使用的管理和监督工作
洛阳市教育局:
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使用的管理和监督工作。使用普通话和规范汉字应当符合国家颁布的规范和标准。播音员、节目主持人、影视话剧演员和配音专业人员,以及相关专业的院校毕业生应当达到一级水平。 对不按照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规范和标准使用语言文字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提出批评和建议,并有权向有关部门反映。教育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不依法履行语言文字工作职责、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共他直接责任人员,由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依法给予处分。
洛阳广播电视台2024年11月7日播出的洛阳新闻联播,节目主持人存在下列问题:
某某活动在应天门北广场举行,“北广场”发音错误,尤其是北,读成了第二声,不符合上声的变调规范。三个上声相连,要按语音停顿情况来变调。停顿在第一个上声字之后的,第一个上声字变半上(21),第二个变阳平,第三个不变调。
积蓄,读音应当为jī xù,主持人发音为 jí xù。
由于不能通过电脑打开洛阳中网的网站,这是通过手机收看的几分钟不完整节目发现的问题,实际上可能存在更多的问题。洛阳市教育局应当对洛阳广播电视台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使用情况加强监督管理,播音员、节目主持人的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一级水平,尚未达到相应等级要求的,所在单位应当组织其参加培训。
回复部门:教育局 2024-11-12 15:17:10
网友,您好!
对您反映的问题现予以回复:首先感谢您对洛阳市语言文字工作的关心和支持!2014年河南省政府对洛阳市进行了国家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根据评估标准,我们对全市政府机关、新闻媒体、学校和公共服务行业进行普通话水平测试,全部达到相应合格水平。同时,对社会用字进行了大规模排查和治理。我市于2023年3月至9月对四大领域工作人员进行了普通话培训和测试,并对公务人员将普通话作为工作用语纳入考核内容,具体实施方案已在制定中。洛阳市语委办也将联合相关执法部门加大对社会用语用字进行规范使用情况排查,持续深化和拓展城市语言文字规范化建设,巩固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成果。感谢您对洛阳教育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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