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为支持洛阳文旅前往嵩县景区游玩回程至:洛栾线旧县镇河南村段至洛栾线刘坪段时被洛阳交警交通技术设备已“小型车限速值:60km/h 大型车限速值:60km/h 平均车速:72.8633km 超速百分比:21.4388%”为由进行了违法处罚及扣分,本人对次处理有异议,本人看来“洛栾线”完全是以国省干道的标准建造的,经过相关查询“洛栾线”为“洛栾快速通道”的一部分,虽说该路段可能限速60km/h,因行驶过程中并未发现清晰醒目限速标识,故既是快速通道,那我跑72km/h不过分吧,本人在“洛栾线”行驶过程中发现有些路段限速80km/h,有些路段限速70km/h,不可能时刻都注意路边的标识吧,本人六年驾龄无时无刻不把行使安全放在第一位,这条路本人第一次走,却因车速72km/h被交警部门处罚,心中甚是不悦,行政部门在执法的时候没有让本公民心服口服
回复部门:嵩县 2024-11-06 13:47:11
网友您好:
经我县交警大队查询,洛栾线嵩县至栾川段为单向单车道设计限速为60KM/时,该路段处于山区路段弯道较多,且村庄较多,易发生交通事故,该路段区间限速设置有明显交通标志。如对此处理有异议可在12123进行线上争议,或到我县交警大队相关部门进行线下争议。感谢您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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