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教育部等八部门联合印发的《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明确“不得仅安排学生从事简单重复劳动”“不得安排学生从事Ⅲ级强度及以上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心健康的实习”且“严禁以营利为目的违规组织实习”。 2、学校回复所谓的校内教学实践,实质开展的仍是客服外包业务,业务分为早晚班,夜班工作至凌晨12点以后,甚至所谓的教学实践到凌晨3点52分(见图1),试问什么教学实践需要半夜三点进行,校方老师有在凌晨4点上课的吗?学校以学分制度强制要求学生上晚班,违规牟利,严重损害学生身心健康; 3、学校从学生的工资中抽成(学校在上面回复并未抽取任何费用,但相关的微信聊天记录、转账记录、合同凭证具在,后续会形成稿件投放至新闻媒体),导致学生权益受损,将大一、大二不符合开展校外实习条件的学生,利用教育政策包装成隐蔽、非法的校内教学实践,开展“工资盗窃”、“不公正透明”、“管理不善”、“违法违纪”等现象,违规赚取管理费损害学生权益(图2)。 4、洛阳科技职业学院在多次同类型项目开展过程中,存在多名校内工作人员廉政问题,包括向企业索取高价值电脑、收受礼品行为,望有关部门详查! 5、作为公民依法向学校所在地部门反馈投诉,回复结果的内容却是学校单位内部编纂,以借口、说辞回复掩盖其违法事实,学校所在地主管部门是否履行了监管职责,是否有彻查相关线索。 6、本次投诉在学校未解决问题、问题、问题前不撤销,保留通过一切合法渠道继续投诉、反馈,以及扩散真实舆情的权利。 [查看详情+]
尊敬的网友,您好,感谢您对新安工作的监督和支持,您反映的洛阳科技职业学院在校内违规组织实习牟利的相关问题,经学校组织相关人员,排查学生的实习情况,目前进入实习阶段的学生均为2025届毕业生(大三学生),实习组织均符合教育部等八部门《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的要求,实习单位以及学生均在河南省实习备案平台备案,我校都是合法合规在组织实习,不存在违规实习的情况。您所提供的截图无法判别具体情况,可以提供完整线索,有助于问题解决。从2024学年起,为了保障学生实习安全,规范实习管理,学校严格按照教育部等八部门颁布的《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组织实习。您若有任何疑问,可与学校教务处(科研处)联系,联系电话:0379-62056560。
答非所问
1、投诉内容是学校组织22届电商学院学生,在23年5月份、6月份和10月份、11月份组织学生参与校内实习,从中非法牟利,抽取学生工资差价事实;
2、请问去年5、6月份和10、11月份校内的实习单位备案了吗?三方协议都签了吗?
3、请正视问题,并及时关注其它平台后续投诉。
回复部门:新安县 2024-11-08 09:13:12
尊敬的网友您好,感谢您对新安工作的监督和支持,您所反映的问题经教体局镇调查反馈如下:学校目前已组织相关部门研讨,拟于近周组织召开专项问题解决会,并拟采取法律途径解决该项问题。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