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为改善住房条件,申购了经济适用房,但抽签抽到的是小户型,家里两个孩子,再加上老人,一家人分两个地方住,很不方便,现在经济条件有所改善,想买个大一点的商品房,请问是否有什么限制,需要什么流程 [查看详情+]
尊敬的网友:您好! 您所反映的问题已获悉,《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建住房【2007】258号)第三十一条规定:“已经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又购买其他住房的,原经济适用住房由政府按规定及合同约定回购”。《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强经济适用住房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保【2010】59号)规定:“(十)已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再购买其他住房的,必须办理经济适用住房退出手续,或者通过补交土地收益等价款取得已购经济适用住房的完全产权”。 因您未留联系方式,如有疑问可继续与我中心联系:64812624。 感谢您对我市住房保障工作的关心! 2024年11月4日
请问如果补交土地收益,土地收益如何核算?
回复部门: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11-07 09:16:23
网友您好:经济适用房上市交易,土地出让金按照当年基准地价20%缴纳。感谢您对不动产登记工作的支持和理解!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