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公安局 2024-11-04 14:46:22
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办理手续和所需材料如下:迁入人员身份证、户口簿、房产证,本人到场办理。
如果有父母、配偶、子女随迁的,需要的材料如下:迁入人员的身份证、户口簿、房产证、还需提供能够证明双方关系的材料(户口簿上能证明关系的该项不需提供,如不能证明,夫妻关系的需提供结婚证,子女需提供出生证明)。
成年人户口迁移变动需本人到户籍室办理。随迁人员成年人因特殊原因不能到场办理的,需提供委托书和身份证原件。
地址:洛阳市伊滨区市民之家一楼大厅(新源路与光武大道交叉口)
联系电话:0379—67469110 0379—63358110。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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