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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投诉] 公积金地方政策二套房按公积金二套

    公积金本来是交公积金人员的一项红利,给商贷和房产套数本来没关系,结果去年十一月洛阳出台地方政策,无论是否用过公积金,只要名下有两套房,就按二套公积金利率。极不合理。这是逼名下两套房没用过公积金的人员,要么去离婚,或者卖房子,才能享受公积金头套利率吗!

    网友1510112 2024-10-31 评论0 浏览2112 编号 20241031084422580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已回复 发帖人评价 : 不满意

回复部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4-11-01 17:25:01

尊敬的网友您好:
      您所反映的问题中心已收悉,根据洛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2023 年 11 月 1 日关于印发《关于调整部分公积金政策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的通知(洛管委会〔2023〕2 号)文件要求,目前我市公积金贷款的房屋认定标准为:
      一、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套数认定标准
     1.按照申请人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当地房产数据资源平台查询住房套数,进行公积金贷款房屋套数
认定。
      2.申请人家庭农村宅基地、集体土地所有权住房不纳入住房套数计算范围。
      二、申请人家庭无住房或首次公积金贷款结清后且家庭名下无住房,第二次使用公积金贷款的,按照首套房政策执行。
      三、申请人家庭名下已拥有一套住房的,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按有关规定利率上浮。
      如对电话答复还有疑问请致电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12329,将竭诚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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