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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投诉] 偃师区到处噪音扰民,请各相关单位按照噪音防治法

    视频中偃师区槐花路状元府路口九多肉多店搞活动。连续三天大音箱进行宣传,连平日该路口流动商贩的高音喇叭都被盖的听不到。周边住户苦不堪言,有邻居受不了报警,警车来了关了警察走了喇叭继续开。警察一天来了好几次。该店严重浪费警力切无视法律法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 第六十三条 禁止在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高音广播喇叭或者采用其他持续反复发出高噪声的方法进行广告宣传。第八十一条依法查处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由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请相关部门依据第八十一条依法查处

    一个河南省的著名企业,连这点法律意识都没有,请问为了为了利益公然违法的企业能做出什么好的产品?

    偃师人123 2024-10-27 评论1 浏览656 编号 20241027192338805 [偃师区]已回复 发帖人评价 : 不满意

回复部门:偃师区 2024-10-28 09:26:02

尊敬的网友:您好,经查,我区城市区面积大,城市执法人员不足,特别是节假日,商业活动集中,城市管理压力较大,存在部分时段、部分路段不能及时治理问题。针对该问题,我单位已合理安排值班队员,加大巡查频次,重要时段,重点路段定人值守,确保城市管理节假日和正常工作日不变样。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帮助 !   洛阳市偃师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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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噪音扰民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职能部门能推则推,装聋作哑,推诿扯皮、搪塞,简直是不顾一点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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