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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投诉] 中电阳光物业不作为,严重失职!

    近期中电阳光清水湾东区未经公示,未与业主沟通,直接更换新的充电桩,并且充电费用大幅上涨,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管理的规定,特别是第二百七十四条和第二百八十四条至第二百八十五条的内容。

    网友1509444 2024-10-25 评论1 浏览490 编号 20241025183450911 [西工区]已回复 发帖人评价 : 不满意

回复部门:西工区 2024-10-29 16:26:18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情况我办已收悉。经了解,原有充电桩安装时间年久,频繁出现故障,有充不上电或无法退费现象,有业主多次到物业反映,为此物业将老旧充电桩更换为全新智能充电设备。充电费用是根据电动车功率大小扣费的,功率不同,费用就同。诉求人如有疑问,可到社区或者物业详细了解。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西工区邙岭路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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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但物业在更换充电桩前并未与业主沟通,公布新充电桩的价格,所以他这种行为并不合法。希望物业可以换回之前充电桩运营商,或者与新的运营商沟通降低充电桩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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