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医疗保障局
2024-10-23 14:38:48
网友您好:
如需变更参保地,可在每年参保缴费期内缴纳次年医保费用前,把之前参保信息办理停保,因考虑待遇问题,建议于十二月中旬再停保,然后到现在所在社区办事处做新参保登记,登记后在缴费期内缴纳相应年度医保费用,具体详情可咨询所在社区、街道办事处或洛龙区医保局(81810114)。
感谢您对医保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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