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川县理学路和杜康大道十字路口道路中间电线杆,己矗立十几年影响过往车辆人员交通安全与道路隐患。请把路中危险电线杆移走! [查看详情+]
网友您好:经核实,客户反映理学路和杜康大道十字路口道路中间电线杆影响出行,属先有电杆后路政扩宽道路造成,故无法将电杆移走。根据《供电营业规则》第五十三条规定:如供电设施建设在先,建筑物,构建物在后,由后续建设单位负担供电设施迁移、防护所需费用的规定,如需迁移电力设施,需由责任单位承担相关费用,已联系告知客户。伊川县供电公司 2024年10月2日
伊川建设局:修建理学路与杜康大道十字路口,应该为群众车辆及行人安全畅通无阻。电线杆矗立在理学路中间安全隐患以造成好几起交通事故!请领导们为了百姓出行安全,请赶快把路中电线杆移走吧!
回复部门:伊川县 2024-10-21 09:32:47
网友您好:客户所反映的电线杆为10千伏城湾线和用户专线城钢线、城棕线同杆三回的钢管杆,经现场核实杆塔基础牢固,建设于2009年,矗立十几年来未发生道路交通安全事故,但因理学路(原振兴路)道路改造扩宽,导致杆塔位置处于十字路口直行带右转车道上(不影响正常通行)。8月份伊川县城市管理局提出理学路“空中飞线”治理工作(包含此处杆塔迁改),要求电力线路迁改入地,根据《供电营业规则》第五十三条规定:如供电设施建设在先,建筑物,构建物在后,由后续建设单位负担供电设施迁移、防护所需费用的规定,如需迁移电力设施,需由责任单位承担相关费用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展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和单位关于进一步加强合作做好省重点线形项目交叉工程建设意见的通知》(豫政办(2006)106号)、《关于促进河南电网持续健康发展意见》(豫发改能源(2012)1663号)文件精神,电力设施迁建按照“谁提出,谁承担”的原则,9月初勘察制定迁改方案和工程预算提报至伊川县城市管理局,目前暂未收到回复。伊川县供电公司2024年10月28日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