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日上午,本人在风光地产新安县区域总部(南京路税局对面)中介刘某某,王某带领下看了新安县建安小区2楼房屋一套,当时窗户全开全屋通气并未发现异常,签了房屋租赁合同,并交了一年租金12000元,押金1000元,中介费1000元。当天下午搬东西进屋洗漱打扫时逐渐有臭味散出,当晚试住一次,半夜臭味更重,无法正常安心入睡,第二天向中介和房东反映该问题,房东自行修理一次。通风两天后的10月6日,我们再次入住一晚臭味仍未消散,我们再次向房东和中介反映该问题,这次是修理工上门处理。10月9日,我们再次进屋查看情况,发现小卫生间(之前几天小卫生间锁坏未打开)长期未使用臭味溢出。之后几天我们一直在试验修理后的情况,也没有再入住。10月12日晚上11点,我们请中介王某(她家人陪同)中介刘某某(她的房源,未去)实地求证臭味情况,王某家人进门就表示有异味,说明臭味情况确认存在。10月13日下午,刘某某进屋查看修理情况,室内臭味仍未消散,当天我们就把屋内所有物品清出,不打算再租用该房屋。期间中介王某表示可以换房源解决,但中介刘某某否认该说法不予处理。10月15日,房东退房租12000元,押金1000元未退,中介费1000元风光地产未退。问题房源的问题不是我们,却让我们承担损失。中介只顾推房源,不切实解决根本问题,收费快退费没门,吃相难看。前后经历十几天,入住两晚,2000元的入住费跟宰人无异,丑恶嘴脸显露无疑。尤其是中介刘某某,电话沟通两次,每次话都没说完直接挂电话冷处理,霸气十足,翻脸比翻书还快。风光地产专业机构,出问题的解决办法极不专业,肯定有关部门介入调查,帮助我们挽回损失。 [查看详情+]
尊敬的网友,您好,感谢您对新安工作的监督和支持,您反映的问题经住房保障和房产物业服务中心调查反馈如下:您于8月20日通过风光地产员工王某、刘某开始带看出租房,经过4天的连续看房,于8月24日通过亲自实地看房后,交定金1000 元定住建安小区(单位家属院)一个二楼的住房。通过工作人员的沟通,双方一致约定待房子现租约(协议到期9月30日)到期后签订正式合同。这期间,风光地产员工经常与房东保持沟通,以保证您能如期租房入住。接下来,双方按照约定于10月3日在风光地产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并且您当天又实地看了房(房屋的状况给我司实勘该房源时一致,并无所谓的异常)。此事中双方已签订房屋租赁同并在履行期间;中介公司已按要求履行完职责,关于您反映的问题建议您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看房期间,房屋门窗大开全屋通风看一次看两次看三次也看不出来问题,屋内的臭味是有生活气息,门窗正常关闭逐渐发散聚集出来的。我们打扫洗刷,住了两晚难道不清楚有没有臭味,近期是房东去住了还是中介去住了。同样案例不同结果,新安文明县城靠的不是硬件,靠切实信服的政府管理,目前看任重道远。
回复部门:新安县 2024-10-21 09:20:29
尊敬的网友,您好,感谢您对新安工作的监督和支持,您反映的问题经住房保障和房产物业服务中心调查反馈如下:您于8月20日通过风光地产员工王某、刘某开始带看出租房,经过4天的连续看房,于8月24日通过亲自实地看房后,交定金1000 元定住建安小区(单位家属院)一个二楼的住房。通过工作人员的沟通,双方一致约定待房子现租约(协议到期9月30日)到期后签订正式合同。这期间,风光地产员工经常与房东保持沟通,以保证您能如期租房入住。接下来,双方按照约定于10月3日在风光地产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并且您当天又实地看了房(房屋的状况给我司实勘该房源时一致,并无所谓的异常)。此事中双方已签订房屋租赁同并在履行期间;中介公司已按要求履行完职责,关于您反映的问题建议您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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