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区路边规划停车位收费是否合理合法,算不算占道经营。
看到收费公司给出的回复是(路内收取的为公共资源占用费,不含车辆保管费,目的是通过收费杠杆防止机动车长期占用停车泊位,最大限度规范公共道路资源)
道路上规划的停车位不是公共资源,公共资源不是应该任何人都可以使用的,不应该收费才对,既然收费了车辆在停车位内受损为什么不给赔偿。说的是防止车辆长期占用,什么是长期占用,停放多长时间算是长期占用,停放半个小时一个小时就算长期占用了?说的是最大限度规范公共道路资源,既然路边已经画上了停车位相信大多数车友会很自觉的停放到泊位里面的,个别车主没有按规定停车的,也会有城管或者是交警同志进行处罚管理,收费公司除了对停放到车位里边的车进行收费外也没有对泊位外的车辆进行规范和劝导,这不是典型的只收费不作为,欺负老实人。路边画停车位确实是道路资源最大化了,有的离道路交叉路口特别近的地方都画上停车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第二款规定交叉路口五十米内禁止停车,在路口画了个停车位,车停那里是不是就不违法了,这个不是主要的,主要的是有的停车位占用是非机动车道车位划的离路口那么近,并且有的路口的非机动车道是比较窄的,画上停车位严重影响交通并且存在交通安全隐患。路边停车位是公共资源,是便民服务,不要让公共资源成为他人的敛财工具。既然用公共资源收费,那算不算公共收益,那是不是需要向公众公开公共资源的收支明细
回复部门:弘义集团 2024-10-18 08:45:20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我们已收到,非常感谢您长期以来的关注和支持,路内泊位作为公共资源,洛阳市交管部门在部分道路已经施划了大量的免费路内临时停车泊位,同时根据洛阳市停车管理办法条例,一些核心的路内泊位运营管理主要是解决停车难停车乱僵尸车等问题,让真正需要临时停车办事广大群众有泊位停。我们也会认真听取您的意见与建议,及时将问题反馈给交管部门,如您有其它停车业务需要咨询,可通过洛阳城市停车微信公众号留言,我们竭诚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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