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屯路14号院的建筑工地,每天四点五点都在施工,且水泥搅拌的声音特别尖锐刺耳,有具体录像,证据确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三十条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禁止夜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第六十三条之(四)夜间是指晚二十二点至晨六点之间的期间。这几天一直听这个工地里发出尖锐刺耳的噪音,必须要依法严惩。
回复部门:西工区 2024-10-17 11:02:51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情况我局已收悉。经核实,投诉位置为技校安置项目,我局已要求施工单位按照法规早6时晚22时段施工,如有特别施工需要需报备后方可施工。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西工区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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