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以及三个同事从6月25号通过众信佳滴滴客服培训,到7月 8号 培训结束,9号下线签合同时,看到合同上说明的薪资待遇,和在招聘我们时说的薪资待遇差别很大。所以感觉上当受骗了,感觉无奈,因此向负责人提出辞职,但负责人告知需要提前三十天办理离职。否则无法发放培训补贴。但是当时培训时,也并未告知我们需要提前三十天申请离职,我们已经按照公司的规定和上下班制度,完成了他们要求的培训课程,他们不发放培训补贴这属于欺诈行为。我们去劳动监察大队,劳动监察大队不受理,要求提供合同证明及资料。但当时众信佳让我们签完合同一式两份,并未给我们发放合同。望相关部门核实处理。
回复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10-14 15:24:28
您好,由于您的电话无人接通,无法了解具体内容。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对用人单位的劳动保障监察,由用人单位用工所在地的县级或者设区的市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管辖。您反映的问题应当向用工所在地的人社部门反映并维护您的合法权益。若有问题请致电:0379-65221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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