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四高在十月12号下午月考完四点半放学,到晚上八点左右通知要检查仪容仪表,学生考了两天试,身心疲惫,本身放假时间就短,要求十月十三号下午四点返校,理发店又不是二十四小时营业,晚上才通知,学生哪有时间去剪发,想多休息休息都不行,辛苦一周换来不到一天假期,还有那么多要求,学生的假期被变相压榨,难道头发真的是评判一个学生好坏的标准吗,头发长的就一定学习不好是坏学生吗,希望学校能够合理提出要求,多体谅学生,希望教育局局积极配合协商,如有冒犯请多见谅∠(`ω´*)被逼无奈
回复部门:教育局 2024-10-16 14:5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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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第二条规定:“穿戴整洁、朴素大方,不烫发,不染发,不化妆,不佩戴首饰,男生不留长发,女生不穿高跟鞋。”各学校根据要求结合自身情况制定了相关要求,不同学校要求不同。您可以拨打63254658进行具体的诉求咨询,感谢您对洛阳教育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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