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历史原因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孟津区派发不动产中心解决,但不动产中心工作人员让本人找其他部门解决,请政府解决推诿问题
回复部门:孟津区 2024-10-13 11:10:44
尊敬的网友:
您好,现将调查处理情况汇报如下: 一、反映问题 孟津区工商局家属院业主反映办理不动产证问题 二、调查情况 经调查,诉求人反映的孟津区工商局家属院的独家院位于城关镇黄河路西段。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一章第二条“不动产登记应当依照当事人的申请进行”以及“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和森林、林木等定着物应当与其所依附的土地、海域一并登记,保持权利主体一致”的规定,办理不动产登记需将房产、土地一并登记,申请人可持房产证、土地证进行不动产登记,换发不动产权证书。 三、处理结果 2024年10月14日下午,我局与诉求人电话联系,告知其小区目前办证进展情况和办证流程,诉求人对诉求结果表示基本满意。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孟津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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