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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车辆于2024年9月30号发生事故,交警事故认定书判定对方全责,后肇事方报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公司,理赔员在无告知定损金额情况下定损,车辆送到4s店维修,以至于肇事方不认可定损单,车辆修好无法开走,多次找到对方保险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以肇事方不配合为由,不进行赔付,互相推诿踢皮球,把责任推到我受害方身上,作为一个非专业人士,不知如何是好,现在车已修好开不走,对我造成很大影响,这么大的保险公司就这样处理事情吗,一点责任心都没有
肇事 定损 保险公司 车辆 修好 事故 对方 认定书 方报 4s店
回复部门:银保监分局 2024-10-12 17:28:52
您好,您的投诉我分局已知悉,根据《银行业保险业消费投诉处理办法》,我分局已及时督促保险公司主动与您联系并协商解决问题,请保持电话畅通,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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