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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咨询] 个人支付较多,能否大病医疗保险报销

    我嫂子78岁老城区人企业退休工人,患乳腺癌中晚期,每隔21天,就需到科大一附院新区医院住院治疗一次,每次个人承担的费用为2800~2900元,她毎月退休金3500,己入不敷出,造成生活困难,咨询一下,像她这种情况,是否则符合大病医疗保险报销的条件。谢谢啦

    lyd_350z606mQ12 2024-10-10 评论0 浏览678 编号 20241010074414174 [医疗保障局]已回复 [ 是否满意?]

回复部门:医疗保障局 2024-10-10 15:13:03

网友您好!
       我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的最高支付限额为10万元,统筹支付超出10万部分进入大额。
       职工大额补助的支付范围与我市职工医保统筹基金支付范围一致,合规医疗费用为政策范围内住院(含符合规定的门诊慢特病)医疗费用,不包含起付线以下费用、乙类药品、诊疗项目(含一次性医用材料)个人首先自付部分。
       补充医保缴费标准为190元的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42万元,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超出我市职工医保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合规医疗费用,补充医保基金按比例(同基本医疗)予以报销。
        职工医保报销咨询电话:0379-81810120
        感谢您对我市医保的支持与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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