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洛阳网百姓呼声!

[登录][注册]   忘记密码?

百姓呼声,服务百姓,12345便民热线,走好全媒体时代群众路线

  • [投诉] 这次违停处罚是否体现了宜阳县某些人为处罚而处罚的执法精神?

    10月5日上午,从洛阳到宜阳大张办事,驾驶员未离开车辆,双闪灯打开,临时停车接人,未影响行人及车辆通行,附近未见有禁停标识,时间不足5分钟,收到违停顶格处罚。近一年无违章纪录,且为非本地车辆,本次顶格处罚体现了宜阳县为处罚而处罚的执法精神,这种精神与洛阳市有关办法背到而驰,与宜阳县机动车违停处罚办法精神严重不符。

    宜阳县机动车违停处罚办法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若驾驶人在场,交警可指出违法行为并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通常快速驶离即可免于罚款。

    若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且停车行为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交警将处以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若机动车在设有禁止停车标志、标线的地点停放或临时停车,将处以一百元罚款。

    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将处以二百元罚款。

    对于妨碍交通的违停车辆,交警部门有权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指定地点停放,拖车费用由交警部门承担,并及时告知当事人停放地点。

    对于首次违法的机动车及其所有人,可能采取警告、教育并登记违法信息的方式处理;多次违法者将依据法律法规处罚

    网友1373142 2024-10-08 评论15 浏览865 编号 20241008190415209 [宜阳县]已回复 [ 是否满意?]

回复部门:宜阳县 2024-10-14 11:11:18

网友您好:
         大张门口红旗路及新华路系严管街路段,除泊车位以外全线禁停,均有明显标识;红旗路及新华路均有电子抓拍设备,设备处有明显标识提醒;诉求人如对该处罚存在异议,可自处罚之日60日内到宜阳县交警大队违法处理室进行复议(12123也可自行操作),也可自处罚之日6个月内到宜阳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在此提醒广大交通参与者,规范文明停车、拒绝乱停乱放、文明出行,从你我做起。


                                                                                                                                                                                               宜阳县公安局

如果您对此回复不满意! 点击追问

网友满意度调查:

[网友交流] 最新 最热

  • 哇塞,我违停了还好有理呢,不是本地车辆所以就能违停了,还不影响行人及车辆通行,什么东西都是你说了算啊。

    6+1 +1 2

    • 是法说了算!你们执法没有问题,罚款交了,我们有疑问也不可以可以问一下吗?

    • 有法必依方能违法必究

    回复评论

  • 违停还有理?大张旁边没有停车场吗?

    3+1 +1 2

    • 大张旁边确有停车场,当时已无停车位。但这不能成为违停的理由。我的申诉是有法可依小,有法必依。从我查到的有关规定来看,顶格处罚还是值得商榷。如果确实有明确的的法律规定,我希望有关部门能明确告知,我立即接受处罚。

    • 你这得分情况说问题,临时停车,有可能就会被罚款

    回复评论

  • 对以上回复,本人有几点疑惑: 1、如果1年内没有违章,通过交管12123缴纳罚款是否会显示金额为0或者免于处罚? 2、停车3分钟自动拍摄即为违章。宜阳县对违停的法律含义是如何界定的?是否只要拍摄就是违停?就要顶格处罚? 3、宜阳县是否对被界定为违停的都是顶格处罚,有无法律依据?

    3+1 +1 回复

  • 首先你说宜阳大张办事没有影响交通我就不用再看了。宜阳大张出了名的人流量大经常电动车都没地方停,更别说辅道和行车道了,停个电动车都恶心的要死你停个机动车,给宜阳交警点赞,这个区域就应该顶格处罚,口头警告只会助长违法违规,定格处罚还老百姓道路通畅。

    2+1 +1 1

    • 从当时的个人察看及交管12123反馈的“违章”照片来看,停车位置同向车道5米以内没有车辆,反向车到没有车辆,不明白影响谁的交通了。

    回复评论

  • 十分感谢宜阳有关部门的关注:1、下午4点10分回话:在确认投诉人身份后,询问是否确认一年内没有违章,在得到确认后,建议本人尝试通过交管12123APP缴纳罚款,如果确实1年内没有违章,罚款金额会显示为0,不用缴纳。本人没有接受,随后来电人询问了本人的车牌号后,告知查询后稍后来电。

    2+1 +1 2

    • 支持您发声,据理力争!

    • 2、下午4点14分来电,告知停车超过3分钟即自动拍摄,违章事实清楚。本人表示对本次在此处停车无异议,但对收到顶格处罚有异议,来电人表示若对处罚结果有不同意见,可以给我一个电话问询或向司法局申诉。本人表示拒绝,已通过“百姓呼声”反馈,希望他们内部沟通处理。

    回复评论

  • 执法要有温度。我也被处罚过,群众意见这么大,有关部门是否考虑过执法的方式是否过于简单粗暴?是否利于和谐社会建设?

    +1 +1 回复

  • 我们这违停罚款就是不按流程制度来的,不警告,警告怕你跑了

    +1 +1 回复

登录后参与讨论:(网友评论仅供网友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洛阳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尊敬的用户:

  1. 请文明留言,禁止恶意攻击;
  2. 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3. 本网站保留对违反规定的用户进行处理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