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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母亲85年在洛阳市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退休,该单位原址在金谷园路开发后,现在七一路办公,我母亲在单位退休各种补贴没有,每年大病医保也一直我们个人交合理吗?
大病 退休 补贴 母亲 单位 保障局 原址 缴费 建筑工程 洛阳市
回复部门:医疗保障局 2024-10-08 10:07:45
网友您好: 洛阳市人员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职工大额补充医疗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补充医保保费由单位或个人负担,也可以由单位和个人双方共同负担,具体负担比例由单位自行确定。 感谢您对我市医保的支持与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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