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共享电动车一年内多次调价从2元15分钟调价至2元10分钟,再到2.5元十分钟。作为公共交通的一种可以随意多次涨价么?
回复部门: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10-06 08:54:35
网友您好,您通过百姓呼声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由于您未提供联系方式,我们无法就您反映的情况进行联系核实,针对共享单车收费的情况,依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第20号令)规定,您若对相关收费问题有异议,可向APP所在地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进行反映,该地市场监管部门将依照法定程序调查核实。祝您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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