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洛阳市偃师区伊洛街道办事处辖区的新新路与商都路交叉口东南公共区域,有人设立停车场,目前停车场已经开始使用,这个停车场是政府设立的还是个人私自设立的?如果有相关手续,请出示相关手续!这个停车场装上停车栏后,迟迟没有公示相关的施工手续,以及占道经营停车场的手续!为什么公共区域能私自设立停车场?停车场的设立使周围居民生活非常的不便!影响市容市貌!
回复部门:偃师区 2024-10-07 09:09:59
尊敬的网友:您好,经查,葫芦岛停车场已在城管局进行备案,由社会资本方建设。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帮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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