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日晚上七点钟左右,本人女儿,9岁,在黄金时代运动中心恒大绿洲店游泳的时候,因为游泳馆泳池不锈钢爬梯的下口没有固定,小朋友在游泳的时候脚碰到以后被割伤。先到第十医院包扎后到洛阳市中心医院急诊,缝四针,打破伤风,医院要求每两天换药一次,两周左右拆线。现需借轮椅出行。期间产生的交通费及陪护费对方不承认。我们定居在杭州,希望对方在5号前有明确处理方案
回复部门:瀍河区 2024-10-03 17:03:15
尊敬的网友:
您好!经了解,双方经过小莉帮忙进行协商,确定了处理方案,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瀍河区市场监管局
2024年10月10日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