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日我车辆8:30左右停在金业路大张附近,去大张购物,在我返回时,看到交警在贴罚单,我提出立刻就开走,但他们强行贴单,我提出疑意,但他们强行贴单,我认为这种行为与执法为民的本意相差甚远,在不影响交通的前提下15分钟内立及驶离的应免于处罚!请求撤回不合理的处罚!
回复部门:公安局 2024-10-03 16:07:58
网友您好:洛阳交警依法治理违停车辆,如果您对此次违法仍存在异议,可以通过以下途径申诉:1、您可向此条违法的“采集机关”进行陈述申辩。2、若陈述申辩结果您并不满意,可就近到交警大队违法处理窗口处理此条交通违法,然后持向您开具的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在交警大队申请行政复议,或到洛阳市洛龙区市民之家M层028室申请行政复议,还可到洛阳市各区域的人民法院申请行政诉讼。感谢您的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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