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环境属于所有业主应用范围 ,私自经营商业游乐场所严重影响居民安全和正常生活,更容易诱发火灾。物业不作为,请相关部门查处。
回复部门:老城区 2024-09-30 17:52:57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已转交状元红办事处进行办理。经了解,关于您的诉求社区网格员第一时间联系物业了解情况,并现场查看,具体回复如下:1、经了解,物业称:此地产权不是物业,是原超市改建。 2、经现场查看并了解,此游乐场所有营业执照,在经营范围内。走访负责人告知,并不对外开放,只针对小区内幼儿普惠性开放。关于消防安全方面,负责人称,因场所面积不够300平米,仅110平米,消防部门不开具证明,但内配置消防疏散通道标志、灭火器、应急灯、消防栓。平常也会加强员工应急培训。社区和物业会持续关注此事。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监督与支持!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