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西工区 2024-09-29 08:41:53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情况我局已收悉。该停车场是自用停车场,已履行备案手续。因为路外停车场是备案制,不是审批制,所以申请单位只需提供备案资料,没有批件,无法上传。您提到的“我们院内众多业主和楼下几个商户也想去备案自用停车场”的问题,我们鼓励支持企业单位或个人参与解决停车难问题,您若有符合相关备案条件的停车场所且可以利用的,欢迎您前来备案,服务社会。关于您提到的占压盲道问题,我们将责成商户加强管理,避免此类问题发生。如需查询,如是单位请开具介绍信,若如是个人请到社区或有关单位开具调阅函并携带身份证到行署路3号院西工区城市管理局调阅资料。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西工区城市管理局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