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在河南省其他地市上班,一直交的有医保,现在工作变动到洛阳,也正常交医保,中间没有中断,那这个缴费12个月是必须从到洛阳交开始计算吗?还是在其他地市交的也算
回复部门:医疗保障局 2024-09-26 10:55:43
网友您好!
其他地市参保缴费不计入洛阳医保生育待遇。
2024年7月1日起,洛阳实现生育津贴“免申即享”,将有效解决参保职工的难点堵点问题。
“免申即享”前,很多参保职工不知道自己能不能享受生育津贴、需要哪些申请材料、是个人还是单位来申请等问题,且通常申请时间较长。实现“免申即享”后,参保职工在定点医疗机构生育出院时,信息系统及时整合职工参保缴费信息、生育信息和生育津贴计发所需参数,对符合条件的自动生成生育津贴受理业务,经审核后10个工作日内发放至参保职工银行账户上,不出“月子”坐享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领取条件:1.在本市正常参保并足额缴纳保费的女职工(灵活就业人员不享受生育津贴)。2.参加职工生育保险满一年的用人单位女职工,连续参加职工医保满12个月的,可按照规定的产假时间,享受生育津贴。如果工作变动,导致参保中断,则缴费月份需要重新计算。3.若女职工在生产时未连续缴满12个月,在孩子1周岁以内缴满12个月,同样可以享受生育津贴,此种情况须到参保区经办机构线下办理生育津贴报销业务。4.激活社保卡(医保卡)金融服务功能(请务必在生育前激活,如未激活将影响生育津贴免申即享待遇正常发放)
市级生育咨询电话0379-63602393。
感谢您对我市医保的支持与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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