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宁县人社局工伤科工作人员对受工伤咨询人员问题时态度不好,不能及时有效解决问题,态度差 [查看详情+]
网友您好: 经调查,您反映申请工伤认定的问题。受伤员工刘**是吉林省弘信人力资源有限责任公司派遣至洛宁三环华兰木业有限公司的员工,吉林省弘信人力资源有限责任公司在吉林省长春市已经为刘**提交了工伤认定申请。2024年8月8日下午洛宁县人社局工作人员已通过电话向反映人联系告知。 洛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我想问问对于我工伤后的一切费用,公司拒不支付相关费用 ,尤其是医疗费 现在我仍然在康复治疗期间,是现在不给我交付医疗费和其他相关费用 我这个情况应该是向什么部门反映 是洛宁劳动区还是吉林 省长春市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监察大队到底应该向哪个部门反映 希望有关部门重视这个问题 !
回复部门:洛宁县 2024-09-26 16:42:56
网友您好:
经调查,反映人刘**反映的申请工伤认定归属地及医疗费用的问题,诉求人刘**2024年3月经吉林省弘信人力资源有限责任公司派遣至洛宁三环华兰木业有限公司工作,2024年5月15日上午11时左右,刘**在洛宁三环华兰木业有限公司家居车间加工木板,进行电子锯工序对板材做特殊工艺处理时,由于操作失误右手手指被电锯割伤,刘**受伤后三环公司立即送往洛宁县人民医院救治,目前刘**在洛宁县人民医院治疗康复中。
刘**工伤认定归属地的问题,吉林省弘信人力资源有限责任公司是刘**的用人单位,刘**受伤吉林省弘信人力资源有限责任公司在吉林省长春市已经为其提交了工伤认定申请。
刘**反映医疗费用问题,刘**受伤后洛宁三环华兰木业有限公司及时送往洛宁县人民医院救治,目前已累计为刘**支付医疗费用24647元,其中:7月支付4000元,8月支付3000元,9月25日支付5500元。
2024年9月26日上午洛宁县人社局工作人员已通过电话向反映人刘**联系告知相关情况。
洛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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