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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
凤凰湾10号楼违规开餐厅
用户提问
2024-09-12 17:28:44
凤凰湾10号楼一楼未经业主同意私自开设餐厅,是否符合消防法规,是否符合食品卫生标准? [查看详情+]
西工区回复
2024-09-14 17:52:09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情况我办已收悉。初步调查属于员工食堂,暂不对外营业,对此将继续关注。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西工区洛北办事处
餐厅 违规 营业 处理
网友1503182
2024-09-20
评论5
浏览7274
编号 20240920170709519
[西工区]已回复 [ 是否满意?]
回复部门:西工区
2024-09-23 18:30:42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情况我办已收悉。目前该小区的员工餐厅是临时性项目,后期将转为社区日间照料室,根据当前需要,已经要求开发商仅在社区配套房屋区域操作,对此将继续跟进处理。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西工区洛北办事处
网友满意度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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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1497708
2024-09-20 20:20:23
【洛阳市】
员工食堂,呵呵,门口那么多商铺不能开吗?食堂都对外了还员工食堂,糊弄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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媛媛圈圈
2024-09-21 11:04:59
【洛阳市】
除了餐厅还有菜鸟驿站和超市、恨不得公共用房都开店、真是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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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ysbbyy
2024-09-24 12:10:47
【洛阳市老城区】
居民楼是人们的生活场所,需要保持安静、整洁和舒适。如果在居民楼下开设餐饮店,可能会带来噪音,异味等问题,严重干扰居民的日常生活。此外,餐饮店的运营还可能引发安全隐患,如火灾等,对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构成威胁。因此,为了保障居民的生活质量,业主也并不同意建在楼下。一定要严厉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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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ysbbyy
2024-09-24 12:09:58
【洛阳市老城区】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一条明确规定,禁止在居民住宅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以及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这一规定直接限制了在居民楼下开设餐饮店的可能性,希望有关部门严厉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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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ysbbyy
2024-09-24 12:08:49
【洛阳市老城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二条,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但行使这些权利时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也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这意味着,在居民楼下开餐饮店可能会危及到建筑物的安全,或者损害其他居民的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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