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川县城关镇先锋巷20号居民收费电费1元一度。请问收费标准是依照国家那条法律法规的呢?
回复部门:伊川县 2024-09-19 15:40:04
网友您好:经核实,该地点为8层自建房,诉求人购买其中一户,该自建房产权占以下客户侧线路、表计由产权人收引费和管理,非供电公司收取,供电公司已按照省发改委《关于开展清理规范电网和转供电环节收费工作通知》规定对产权人送达《转供电环节加价举报风险提示单》告知不得对电费加价。同时已告知诉求人如后期还存在不合理加收电费的情况,可向县发改委反映。伊川县供电公司2024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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