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洛宁县 2024-09-20 16:01:52
网友您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但是,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施划的停车泊位除外。在道路上临时停车的,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以及《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一)在设有禁停标志、标线的路段,在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之间设有隔离设施的路段以及人行横道、施工地段,不得停车。
经核实,您所停放的位置为“严管路段”,关于“严管路段”公示已在“洛宁公安交警”微信公众号平台发布。
洛宁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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