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东方府二期房屋,于2023年11月收房,配合物业交各种费用,其中包含装修押金3000元,有收款收据,物业称该项费用装修验收完就会退,叫我不要担心。然后于今年2024年5月7号配合物业进行室内验收合格,提交了退款所需各种资料,包含银行卡号身份证,收据等资料,物业并未当时及时退款,让我等待,后又经过1月询问,又是称需要公司内财务走流程,后多次询问,仍是让我等待,称前面退款用户较多,我们业主群里,全员多次问过,没有任何一家退到装修押金!物业本应履行退我们装修押金的义务,却以公司内流程为由,拖欠我们装修押金不退!更何况《民法典》明确并不支持物业公司收取任何装修押金!哪家合法正常经营的公司连3000块现金流备用资金都没有!我请求领导做主,要求物业退还我的装修押金!
回复部门:孟津区 2024-09-17 16:24:04
尊敬的网友:
您好,现将调查处理情况反馈如下: 经了解,物业服务中心公示的装修押金退款流程中业主在装修完工后联系物业前台需到家中验收,为初验,一个月后进行复验,复验结束后需提供押金收据走押金退款流程,一般1-3个月会退至业主提供银行卡上,该户业主预计10月底前会到账。 感谢您对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朝阳镇人民政府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