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人,需长期用药,安眠药,多年来,一直在新安县第二人民医院购买。2023年以前开一次可购一个月30片,不用挂号。2024年开始每次得挂号4元,开14片药。2024年9月16号,挂号4元,只开7片药。变得无法承受,药费几毛,挂号4元。是医院自己订的规矩,还是医药管理制度变化。
回复部门:新安县 2024-09-18 10:15:53
尊敬的网友您好,感谢您对新安工作的监督和支持,您所反映的问题经卫健委调查反馈如下:一、对于收取挂号费用,按照河南省收费标准进行收费;二、对于患者开具的药物含量,根据国家卫生部下发的《处方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 管理规定第二类精神药品一般每张处方不得超过7日常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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