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洛阳网百姓呼声!

[登录][注册]   忘记密码?

百姓呼声,服务百姓,12345便民热线,走好全媒体时代群众路线

  • [投诉] 假冒伪劣产品

    本人投诉,2024年9月9日在拼多多“西瓜籽优选”购买一瓶“木屹辰”清凉油抑菌膏,12克,花费2.34元。生产厂家为“偃师市仁慧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地址:河南省洛阳市偃师市岳滩镇赵庄寨工业区11组。产品批次W202448,执行标准Q/YSRH001-2019,卫生许可证号:豫卫消证字(2020)第0003号。【产品功效】清凉散热,醒脑提神,止痒止痛,用于伤暑引起的头痛,晕车,蚊虫叮咬。本人最近因受蚊虫叮咬困扰,使用后皮肤红肿且无任何效果。发现产品是消毒产品外,还发现“木屹辰”清凉油抑菌膏瓶身标签没有印刷主要原料名称的有效成分及其含量;含植物成分的抗(抑)菌剂,还应标注主要植物拉丁文名称、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号、生产日期和有效期(保质期)/生产批号和限期使用日期等信息,违反《消毒产品标签说明书管理规范》第13、14条的规定。消毒产品是不能宣传治病的功效,而说明书宣传有明示或暗示专用于治疗止痒止痛,头痛,晕车,蚊虫叮咬等功能。受到生产厂家的消费欺诈。违反《消毒管理办法》第31条:消毒产品的命名、标签(含说明书)应当符合国家卫生计生委的有关规定。消毒产品的标签(含说明书)和宣传内容必须真实,不得出现或暗示对疾病的治疗效果。《消毒产品标签说明书管理规范》18条:消毒产品标签及说明书禁止标注以下内容:(三)抗(抑)菌剂产品禁止标注高效、无毒、消毒、灭菌、除菌、抗炎、消炎、治疗疾病、减轻或缓解疾病症状、预防性病、杀精子、避孕,及抗生素、激素等禁用成分的内容。在“全国消毒产品网上备案信息服务平台”查不到“偃师市仁慧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这款产品的备案信息。根据《消毒管理办法》第43条,消毒产品生产经营单位违反本办法第31条、第32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可以处5000元以下罚款;造成感染性疾病暴发的,可以处5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的罚款。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55条,要求生产厂家“偃师市仁慧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假冒伪劣产品欺诈造成的身体伤害赔偿,退一赔三,增加赔偿金额不满五百元为五百元。消费者在不知情下使用,可能引发人体的过敏反应,影响水、盐代谢等一系列副作用,危及身体健康。请求河南省洛阳市偃师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调查处理!

    郭少楠 2024-09-14 评论0 浏览1146 编号 20240914225347255 [偃师区]已回复 [ 是否满意?]

回复部门:偃师区 2024-09-15 15:09:31

尊敬的网友:您好,经调查,该企业生产的“木屹晨®仁慧®清凉油™抑菌膏”,外包装上显示“清凉、抑菌、舒爽”字样,侧面显示【抑制微生物类别】“清凉、舒适、抑菌。适用于蚊虫叮咬、晕船晕车,提神防暑,对大肠杆菌、金色葡萄球菌、白色念珠菌等有抑制作用。”字样。该企业生产的“木屹晨®仁慧®清凉油™抑菌膏”已进行卫生安全评价,但未履行备案程序。卫健委已责令其履行产品备案。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帮助 !

如果您对此回复不满意! 点击追问

网友满意度调查:

登录后参与讨论:(网友评论仅供网友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洛阳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尊敬的用户:

  1. 请文明留言,禁止恶意攻击;
  2. 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3. 本网站保留对违反规定的用户进行处理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