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新安县
2024-09-17 08:24:48
尊敬的网友您好,感谢您对新安工作的监督和支持,您所反映的问题经城市管理局调查反馈如下:已安排工作人员到现场,对东区一路两侧公共停车位上的非机动车进行拖离,将车位上的杂物进行清理,并告诫周边商铺负责人不得无故占用门前公共车位,保证公共车位的正常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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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1283224
2024-09-23 17:28:49
【洛阳市新安县】
根本没有一点改变,现在是变本加厉的,根本没地方停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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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1283224
2024-09-19 07:52:32
【洛阳市新安县】
没有一丁点的改变,还是占着,无法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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