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8月13日下午15点左右,本人正常在施工场地内例行组织安全和消防检查。此时翠云社区书记带领社区和数十名社会人员非法堵塞正在施工的史家沟安置小区场地唯一的安全通道和消防通道,形成安全和消防隐患。本人作为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在出面制止过程中,被多人无故打伤,导致我后脑、腰部、膝盖、小腿受伤并住院治疗。事发当时及时报警,但派出所书面形式告知我以此事件不属于公安机关管辖范围为由不予立案,并至今未对违反安全法、消防法,聚众扰乱社会治安、故意伤害等行为进行依法处理。本人身体及身心受到的伤害,就医过程所产生的医疗费用无人负责。
请派出所撤销不予立案决定,并依法追究上述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
回复部门:公安局 2024-09-14 15:48:45
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经核查,老城分局已依法向您出具不予立案告知书,如有异议,您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行政复议和诉讼程序主张权利。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监督和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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