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奥燃气工作人员上门检查,家里大人都上班,小孩在家,检查家里不漏气,只是灶具,燃气热水器超过了八年,限令整改。在十天以后没有通知本人情况下,私自将燃气停了,造成家里生活上的不便。打热线电话一直说往上反应,三天了,还没有来气。以前检查时没有说八年报废这个议题,这回检查突然说超过八年了,必须强制报废,这是霸王条款吗?即是整改也得有个期限,不能不提前通知就停气,即使买灶具,也得有时间,几千块钱的东西是我一个月工资我总不能凑合买一个吧,这么着急停气,是燃气公司的灶具卖不出去了吗?希望有关部门管管这种现象,整改日期可以多延长一些,让老百姓多一份选择。
回复部门:新奥华油燃气公司 2024-09-14 11:2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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