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4-09-11 16:13:32
尊敬的网友:您好!
购买商品住房或经济适用住房的,应提供《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原件 或自行打印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版式文件;借款合同原件;贷款银行出具并加章的最近3个月的还款明细(提取申请日大于当月还款日的须包含本月还款记录);提取申请人的身份证原件; 提取申请人本市的中、建、工、农、交、邮储、中原银行任一委托银行的储蓄卡(Ⅰ类账户)。
购买非我市行政区域以内自住住房的,需提供本人或配偶户口本或户籍证明(户籍所在地与购房所在地属同一行政区域内(市一级)),或配偶在购房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缴费明细(住房 公积金缴存地应与购房所在地属同一行政区域内(市一级),职工个人 住房公积金账户应为非销户状态且连续按月正常缴存满6个月以上)。
如对电话答复还有疑问请致电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12329,将竭诚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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