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纸文件,将距离十几里外的农村学校A并入城市学校B,说是集团化管理。农村学校A的左邻右舍现在都还是农村学校。唯独农村学校A并入城市学校B后性质也变成了城市学校。但农村学校A的学生没变,校址没变,老师没变,一切如旧。就一纸并入文件,老师们的乡村教师补助取消不说,A学校原来的农村职称全部无效,需转评城市职称,不转评则无法晋岗晋级,天下哪有这样的道理?像这种整建制的并入,难道还必须转评吗?老师们欲哭无泪,几度抑郁。请问这样的转评合理吗?
回复部门:教育局 2024-09-11 15:21:11
网友,您好!
集团化办学是为了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缩小教育的城乡、校际、群体差距,让每一位学生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农村学校转隶为城市区学校后,原农村学校教师职称待遇不变,关于转评城市区职称的问题,遵循教师本人自愿转评的原则,非强制性要求。如有疑问,请及时与县区教育局人事部门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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