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文兴学校高二学生的家长,2023年我们学费交了28800元,不包含其它杂费,可是2024年文兴学校高一收取学费最高才19800元。据多名家长反映,学校里好老师走了好多,根本不存在师资雄厚,衡水团队早就撤走了,学校宣传的衡水模式,导致去年我们的28800元交的已经很吃亏了,现在一样的师资一样的教育模式,老生还交28800元,新生交19800元,收费差9000元,一年28800元的学费也远远高于洛阳市其他民办高中的收费,学校这样的霸道行为,底气在哪?道理何在?有以下几个问题,请教育局负责回复百姓呼声的同志汇报给领导,不用打电话,针对几个问题分别回复在这里,让所有人都看一看,如在市里规定的回复期限内未完成调查,请完成调查形成定论后再回复:
一、学生家长多次组团去学校,连校领导都见不到,只有几个老师应付大家,学校说依据《河南省民办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豫发改〔2005〕1055号),此文中确实提到了实行“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的收费制度,可我想现在社会越来越人性化,当时制定文件的初衷应该是对于提高学费后,老生不涨价,还按照原标准收费,对于文兴这种特殊情况,拿着19年前的文件来坑家长,还适不适合现在的社情学情?教育局的领导知道吗?发改委的领导知道吗?
二、2017年《洛阳市教育局关于规范民办学校收费行为的通知》第2条:民办学校应根据市场需求和办学成本制定收费标准。要依法依规依据核算收费标准,并按照规定报物价部门审核或报备。收费标准应保持相对稳定。文兴学校一下降费31.25%,这么大的幅度算相对稳定吗?
三、《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河南省政府制定价格行为实施细则的通知》(豫发改价调〔2018〕540号)通篇描述了制定价格的程序等内容,第十六条:定价机关制定价格,应当听取经营者、消费者或其代表以及有关方面的意见。对列入《河南省价格听证目录》以及其他依法应当通过听证方式征求意见的,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主持,按照价格听证的有关规定开展听证,未经听证不得制定价格。依法不实行听证的,可以选择座谈会、书面或者互联网等形式,听取或征求消费者、经营者和有关方面的意见,具体事务由业务承办机构负责。学校没有召开听证会或没有履行其他程序的,学校的定价是否可认做违规?文兴学校的师资力量,配得上一年28800元吗?
四、家长在“百姓呼声”反映学校管理混乱,学生带手机,甚至有多人殴打一名同学的霸凌现象很常见,高二老师调高三充数,学校音乐老师吃空饷没正常上过一节课,老师工资被克扣辛苦一个月才三千多,食堂天天有虫子,拿中午剩饭做晚饭等等情况,教育局的回复是正在核实,请将核实结果公布在网上,而不是给诉求人打个电话,请一并回复在我的帖子下。
五、学校私底下跟班里学习成绩靠后的几名同学说:“按照你的成绩,你应该被调配到普通班,我现在手里还有名额,如果现在把学费交了,学校可以让你继续留在重点班,并一再交待不能跟别人说这件事”,天大的笑话,学校这是在做买卖吗!!!这些内容虽未经本人证实,但听起来一点都不像是编的,学校的管理确实非常一般,学校这样的行为已经严重玷污了象牙塔的纯洁。请重点核查这个“买卖”行为,并文字回复,公告天下。
目前正在开展2024年洛阳市集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活动,这是典型的侵犯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几百名学生家长义愤填膺,每次都是几十名家长到学校、教育局等地反映问题,也容易引起社会动荡不安。学校还捏造事实,说是大部分家长都交过费了,甚至明目张胆的在电话里说事闹大了对孩子不好、对家长不好、对学校也不好,我从里面听到了威胁的意思,学校和老师准备怎样对孩子不好!!!
政府对信访工作高度重视,我所知的就有市信访、省信访、国家信访平台、百姓呼声、电视问政、信访局、法院等多种渠道,市委还刚成立了一个正县级单位主管信访局,这更加凸显了洛阳市委市政府对信访工作的重视,恳请教育局领导为我们作主,给我们个公平,给孩子个公平!
回复部门:教育局 2024-09-11 17:57:22
网友,您好!
感谢对教育的关注!您的诉求已收悉。已约谈学校,督促学校尽快妥善处理。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