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2月12日交的定金1000元,定2月5日的红色厅,中间由于家人生病需要改期,于1月4号告知东湖生态园负责人,后来日期订到5月2号,人家把当天的日子定出了,定金也不给我们退,希望有关部门审核一下,帮老百姓主持公道
回复部门:伊滨区 2024-09-10 16:51:35
尊敬的网友:
您好!经伊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调查,诉求人于2023年12月12日在伊滨区圣城东湖生态园预定2024年2月5日(腊月二十六)婚宴场地,付定金1000元,后因家中有事,1月4日取消婚宴预定,2024年2月称婚宴要改到2024年5月2日,因当日场地已订满,没有预定成功。该饭店负责人称因诉求人预定2月5日婚宴场地,该饭店多次拒绝其他客户,后因诉求人违约造成当日该场地空场,给其饭店造成损失。该饭店愿意诉求人用定金在该店消费,但诉求人不同意。经调解,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市场监管部门终止调解,建议诉求人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如需咨询其他问题,请拨打我单位联系电话:0379—675081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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