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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四十三条的规定,物业服务人应当定期将服务的事项、负责人员、质量要求、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履行情况,以及维修资金使用情况、业主共有部分的经营与收益情况等以合理方式向业主公示。
但,亚秀丽都物业并未按照规定公示相关费用明细,希望有关部门督促、责成该物业公司于1月内公示上年度详细费用明细(包括但不限于上年度每次维修费用明细、业主共有部分经营收益明细、小区地面额外增加停车位收益明细)。明细要详细有据可查,制作成详细文档发送至业主群(不要搞一张A4纸贴到哪个地方,谁也看不见)确保向所有业主传达
业主 公示 费用 收益 维修 收费 物业 年度 共有 情况
回复部门:西工区 2024-09-09 17:13:35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情况我办已收悉。根据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要求物业公司应当和业主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并明确物业服务事项,同时要求物业公司定期公布公共收益和公共支出。对此已要求物业公司严格按照规定执行,将继续督促落实。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西工区洛北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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