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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大街唐宫路口西南角《皇栗皇 》《艺酥中点》 还有对面的《正新鸡排》,前两个墙外固定高音喇叭长期噪音扰民,正新鸡排也在外面放了个高音喇叭,从最高叫到晚,根据洛阳环保制度举报公告,这个归公安局管,恳请依法处理。
第六十三条 禁止在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高音广播喇叭或者采用其他持续反复发出高噪声的方法进行广告宣传。
第八十一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由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可以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
(二)在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高音广播喇叭或者采用其他持续反复发出高噪声的方法进行广告宣传的;
北大街 扰民 高音 高音喇叭 噪音 改正 责令 喇叭 噪声 罚款
回复部门:公安局 2024-09-05 11:24:47
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西北隅派出所民警于2024年9月5日上午9时到达现场,对商铺进行劝导和口头教育,要求商铺整改,避免影响周边居民的正常生活作息。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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